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生态保护修复项目Ⅵ标段(监理)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生态保护修复项目Ⅵ标段(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
2、工程概况:Ⅵ标段主要包括十二塘河南侧湿地修复与生境重建工程、十二塘堤内护坡生态功能提升及十二塘河北侧滨海生态防护带建设工程。沿十二塘护塘河南北两岸,呈条带状展布,西起兴慈四路,东至四灶浦江,南部范围为十二塘大道同十二塘护塘河南岸之间的区域,北部范围为十二塘横堤内护坡坡顶至十二塘护塘河道北岸。总面积116.3万平方米,招标控制价26097003元。项目总投资59700万元。
3、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计划施工工期约360日历天)。
4、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6、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7、标段:1个。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港口工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发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1名,且无在监项目。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4时30分,递交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29号永利大厦5楼开标室。(本项目报价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收件人范奇挺,联系电话13780036629,各报价人应当确保报价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比选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报价文件未能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报价文件。各报价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名称:宁波杭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芦云路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805741469
招标代理名称: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780036629
